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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45:垃圾焚烧走向何方?[二]


 
 
二、 垃圾焚烧处理存在问题与挑战
 
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垃圾焚烧处理仍面临诸多问题:政府职能混淆、补贴机制不完善、技术争议、标准不断提高、恶性竞争普遍存在,尤其在选址方面引发众多民意抗争……如此种种,客观上掣肘着垃圾焚烧产业发展的步伐。
 
1. 政府职能混淆
 
垃圾处理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地方政府是其责任主体。在实现特许经营后,地方政府向企业购买公共服务,企业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两者之间的界面关系是服务关系,而非管理关系。在垃圾处理领域,政府很多时候还在运用计划体制下行业管理的思路来管理服务企业,职能的混淆衍生出诸多问题。
 
目前在垃圾焚烧行业,政府的公共管理是缺位的,法律制定与执行不到位。社会管理是皮,公共服务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社会管理如果缺失,公共服务水平便很难提高。焚烧厂频遇“邻避效应”,便是社会管理不到位的恶性循环显象。
 
2. 监管机制有待探索
 
当前,我国垃圾焚烧厂的监管主要靠企业的自律或者社会责任。政府环保监管缺位严重;环保部门或者是建设部门监管,有监管责任没有相应能力,既无专业人员配备,也没有设备,更无专门资金。因此,未来如何对垃圾焚烧厂进行监管也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探索。
 
3. 垃圾发电补贴机制被指“跷跷板”
 
被誉为对企业有重大利好的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政策,在实施中引来企业诸多质疑,被视为“跷跷板游戏”。
 
一般来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收入包含垃圾处理服务费和上网电价补贴两部分。以成都某项目为例,BOT合同上签订上网电价价格为每千瓦时0.5元,去年价格政策出台后,上网电价上涨到了每千瓦时0.65元,可是增加的这部分电费却从垃圾处理服务费中扣除了。而且,根据去年年底发改委出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上网电价先缴纳增值税,待通过环保部相关审查后,才能再将税额退换给企业,这无疑又增加了企业拿到优惠补贴的难度。
 
垃圾焚烧发电补贴目前在垃圾焚烧项目的收入结构里是一个“跷跷板”,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电价补贴相当于中央政府补贴地方政府,对运营商而言反而增加了麻烦,增加了交易成本,如补贴发放时间延迟、滞后等。此外,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将来应是呈减少趋势的,垃圾处理*终要归于谁污染、谁付费,不能只靠中央政府补贴。
 
4. 技术存在争议
 
目前垃圾焚烧行业在国内异军突起,但应该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焚烧,业界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据了解,垃圾焚烧主流工艺主要包括炉排炉、流化床,两种技术分别存在一定的优势和劣势。经过多年发展炉排炉技术已较为成熟,且适合大规模焚烧,在欧美国家得到广泛使用,单台*大处理量达到1200吨/天。流化床技术作为国内自主研发技术,也日趋成熟,尤其在对垃圾热值不高地区和与污泥等固废协同处理地区有较好的适应性。
 
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发电厂142座,采用炉排炉技术77座,流化床技术59座,其他技术6座。
 
垃圾焚烧的技术选择应当实事**,并拿出务实的数据进行分析,但我国垃圾焚烧的用户与业主很多却无法拿出真正的数据,间接导致了垃圾焚烧行业的混乱。
 
5. “邻避事件”时有发生
 
经过这些年**轰轰烈烈的“反焚烧”活动的洗礼,应该说,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稍有理性和现实思考的人认识到:焚烧是必须的。但对于怎么烧,在哪儿烧,还存在诸多争议。
 
在垃圾焚烧项目加速上马的同时,“邻避效应”还在持续。垃圾焚烧厂项目的选址与开工饱受公众的质疑与反对,并往往从单一的环境维权,酿成社会公共事件。如2013年7月,针对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花都垃圾焚烧项目)拟选址狮岭镇事件,当地数千人上街抗议。
 
三、 垃圾焚烧行业发展趋势
 
1. 垃圾焚烧项目趋于大型化、园区化
 
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趋于大型化、园区化,主要推动因素有两方面:
 
一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难,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场所就把它做大,所以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日处理规模可高达2000吨~3000吨,甚至是5000吨。
 
二是经济效益的推动。由于生活垃圾焚烧技术较复杂、投资大,技术应用的门槛较高,不仅需要以经济基础为支撑,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规模效应,使得垃圾焚烧余热具有较好的发电收益,才能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顺利运营。垃圾焚烧厂规模越大,经济效益就越好,因此政府和企业都有促使垃圾焚烧厂大型化发展的推动力。
 
2. 垃圾焚烧技术争议趋于理性
 
“无论黑猫白猫,能将垃圾处理好的技术就是好猫”。近年来,对于垃圾焚烧技术争议一直未间断,其中炉排炉和流化床是争论的重点之一。但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两种技术的争议与认识逐渐趋于理性化。
 
炉排炉垃圾焚烧技术是国外发达成熟技术,已有近百年历史,目前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流化床焚烧技术是国内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经过企业、设备厂家十多年的实践和完善提高,技术已渐成熟。从其燃烧机理看,燃烧更充分彻底,且起炉和停炉较为方便,对垃圾热值不高地区和与污泥等固废协同处理地区有较好的适应性。
 
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垃圾特点及当地的具体情况,选择更加适宜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
 
3. 标准将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超标屡见不鲜。随着垃圾焚烧技术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我国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1)已经难以适应新的要求。因此,国家对现有标准进行了修订,于2010年11月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但截至目前还未正式发行。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经走在了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前列,制订了相关的标准,所有指标均严于国家标准。
 
随着标准的提升,现有的垃圾焚烧厂可能要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末端烟气处理等设施。这样一来势必会增加垃圾焚烧费用,有些地方可能会由于调价导致项目数量变少,但从长远来看,整个行业的价格水平会有所提高,也是有利于行业发展的。
 
标准的提升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树立了新的标杆,它有利于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的长期和健康发展,也给有实力的相关固废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或兼并机遇。但标准提升对焚烧产业的影响是有限的。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提前消化,新建焚烧项目基本上都已经执行类似的高标准。
 
4. 垃圾焚烧市场面临“**”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进入投资阶段,其巨大的市场空间吸引了各路资本竞相涌入,通过投资与并购等渠道在这场盛宴中分一杯羹。中国水业、中铁一局、宝钢节能、三菱重工等多方投资主体均宣布进军垃圾焚烧发电领域。
 
资本的高需求与差异性也加剧了行业内的兼并购。一些中小型企业面临上市遇阻与融资困难,为了获得投资回报与业务发展,选择被上市企业并购。而已经上市的企业,超募资金充裕,寻找好的固废项目进行高溢价并购,交易双方实现共赢。如盛运股份收购中科通用,南海发展收购创冠环保等。
 
5. 群体性事件逐渐接近尾声
 
虽然垃圾由焚烧引发“邻避事件”还时有发生,但伴随着对垃圾焚烧的理性认识,此类事件已逐渐接近尾声。这一改变源于企业、媒体、政府的共同推动。
 
企业在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由以前的高调宣传,改为近年的低调而务实的积极推进;媒体舆论报道由以前的多元化报道,改为近年的以正面引导和宣传为主;政府部门由以前的被动应对、适度引导,改为近年的政策先行、积极指导。
 
就“邻避效应”问题,当务之急不是考虑“垃圾该不该焚烧处理”、“焚烧厂选在哪里”等问题,而是要考虑如何减小垃圾焚烧的环境风险,*终缓解居民与垃圾焚烧厂的矛盾,避免“邻避事件”的频繁发生。
 
 
 
 
























































 
 
关键词: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渗滤液,垃圾填埋场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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