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莫让"限塑"停留在"收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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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已于6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限塑令”实施***,记者走访了西宁市内的许多超市、商场和书店,发现一些商家执行“限塑令”有舍本逐末、流于“收费”形式之嫌。 “限塑令”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收费手段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而不仅仅是为了单纯的“收费”。 在记者采访的超市、商场、书店,商家对于规格不等的塑料袋每个收取0.1元至0.3元不等的费用,同时大部分地方都有环保型的无纺布袋出售和购物赠送,但多数消费者选择了购买塑料购物袋,而不是购买环保型购物袋或自备购物袋。这说明,长期以来消费者使用塑料购物袋,已经成了一种消费习惯。要改变这种习惯,非短时间能够见效,也不能仅“收费”一种办法。

   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商家执行“限塑令”是比较认真的,不存在“缩水”问题。但在不少消费者眼里,“限塑令”几乎成了“收费”的代名词,这一现象值得关注和思考。市民宋金鸿认为,主要原因是各商家提供的环保型购物袋太贵,动不动五六元甚至更多。商家应该主动让利于消费者,提供价格低廉的环保型购物袋,而不是把塑料购物袋由“免费”改为“收费”了事。 当然,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绝不是商家单方面的责任,消费者也需增强环保责任感,尽量自备购物袋、购物篮,同时还需要科研工作者努力研制物美价廉的环保型购物袋,方便消费者。(马千里、骆晓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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