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的三把火是给谁的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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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新近挂牌成立的环保部要点“三把火”。在近日召开的2008年**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态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的案件,要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今年的环境执法要搞几个重量级的、影响**的大要案。” 不过,对于环保部的“三把火”,我是不太看好的,因为环保部要查处的对象太强大了———他们是由少数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与某些居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出于追求各自利益的需要而结成的联盟,即环境特殊利益集团。特殊利益集团致使环境持续恶化,这在环保学界早已不是秘密。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现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就曾批评一些企业在地方政府庇护下,用极端粗鲁的方式把全民的资源环境变现为私利。

   在中国,这种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获利由来已久。日前出版的中国环境绿皮书就指出,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十多年中,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密切程度甚至超过了原来“政企合一”的计划经济时期,出现了“政经一体化”倾向。这种利益结盟现象特别表现在电力、化工、煤矿、造纸等行业。可以断言,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之所以要大肆兴建高能源和高污染项目,并非单纯为了“政绩”,背后还有赤祼裸的利益考量。企业则以“资本挟持环境治理”,如果地方政府要追查企业的环保责任,投资者往往以撤资为筹码抗拒或要挟,地方政府由于担心企业外移会引起税源流失与财政危机,甚至其他棘手的社会问题如治安、失业、社会救济等,也许会对其网开一面。

   有两件事足见环境特殊利益集团的势力之大。一是绿色GDP评价的搁浅,二是规划环评条例立法的遇阻。本来,两者都是解决中国环境危机的很好手段,只因前者要从传统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从而使得某些省市的发展成果有可能为负数,因此遭到了很多地方的反���,导致这一评价无果而终;后者则将从规划环节阻住一些高污染项目的上马,从而也历经数载出不来。 这一现象,与一些地方过分强调单纯的经济发展、不重视科学发展有关。环境特殊利益集团的“思想武器”是发展主义。发展主义作为一种学说,自有其价值,但如果把发展主义变成一种指导发展的意识形态,则可能大有问题。因为在发展主义的体制话语下,某些自然物一旦具有了“资源”的价值,就会在被迅速商品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本土的或全球的资本—技术依附关系,越来越集中到各种权势集团和资本集团的手中,被用于满足他们的利益需要,而让大部分人去承担资源耗竭和环境破坏的灾难性后果。 所以,要消解环境特殊利益集团的力量,首先应从指导思想上,打破对发展主义的迷思。 对深谙权力和资本之道的特殊利益集团来说,如果现有经济发展方式和考核制度不改变,不说“三把火”,就是“十把火”,也烧不着其眉毛。当然,有“火”总比没“火”强,它至少表明环保部想有所作为的决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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