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搅乱了脱硫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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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8291 来源: 中国环保设备网

     低价竞标压缩工期“三无”企业进入工程建设缺乏监管 

  谁搅乱了脱硫市场?

  近年来,随着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火电厂烟气脱硫市场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十五”末期,我国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在短短两三年内达到2.4亿千瓦,呈井喷式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12月底,**已建和在建的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累计装机容量已达到34.4万MW,约占当年火电厂总装机容量的79.6%;其中已建成的烟气脱硫设施装机容量为13.4万MW,占当年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装机容量的39.0%,占当年火电厂总装机容量的31.0%。环境的压力,让火电厂遭遇了“脱硫风暴”。但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这么大规模的集中建设在全世界****,加上脱硫产业的无序发展、低价竞争,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管,致使各种工程质量隐患已开始显现,估计今后两三年内,有关问题将会集中暴露出来。有关专家呼吁,烟气脱硫行业在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低价中标和关系标普遍

  千瓦造价有的已低于100元,招标工作形同虚设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脱硫工程单位造价过低,难于保证建设质量。“*低价中标”和“关系标”是当前脱硫市场混乱的突出表现。近年来,一些公司抱有投机心理,为在竞争中分得一杯羹,在不具备技术力量和承接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资质的情况下,竞标中普遍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方法来取得中标。“*低价中标”已成为一种极为普遍的招标模式,是建设造价急速下滑的主要原因。以30万千瓦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千瓦造价为例,目前已由*初的1000多元降至200元以下,有的已低于100元。国际市场脱硫工程造价较为稳定,一般在100美元/千瓦时左右,而我国却一路下滑,可以说是一个工程一个价,一月一个价,极不正常。在脱硫工程建设费中,60%以上是设备、材料采购费,由于多数工程采取总包方式建设,脱硫企业为获取更大的利润,主要从设备、材料上降低工程成本,这也是造成有些工程从投运***起,就没有间断过改进和维修的原因。从现场调研情况分析,我国目前已投运的脱硫设施质量问题主要反映在设备方面。因此,新一轮降价风潮对脱硫工程建设质量势必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专家说,有的地方和集团在脱硫工程招标中,不允许外地或非集团内脱硫公司进入;有的电厂采取各种限定,变相要求脱硫工程承建公司购置指定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标服从商务标,商务标服从关系标,关系标服从领导标(政治标)”等不规范现象严重,使招标工作如同虚设。由于我国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模式过于单一,多数采用总承包(EPC)方式,一些企业先通过低价竞争拿到项目,把其他公司排斥在外后,又表示价格太低,无法实施;有的要求提高价格;有的要求业主修改技术协议,降低技术标准和设备配置,致使技术协议迟迟不能签订。

  多数脱硫工程建设工期短,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片面压缩工期,难以保证正常施工周期要求。发达国家一个2×30万千瓦机组的脱硫工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20~30个月,而目前我国多数新建机组脱硫工程的建设周期在16个月以内,有些项目甚至只用了8~10个月。造成多起因施工管理不当而引发的质量事故。例如有的脱硫工程在施工中,因烟道和脱硫塔接口处防腐施工不到位,投运后防腐层大面积脱落;有些脱硫工程施工不按**生产规定办事,进行交叉作业,在吸收塔防腐施工的同时进行焊接施工,已引发近10余起吸收塔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

  脱硫公司进入门槛低

  从业总数已超过其他国家总和,无技术、无资金、无专业人员的"三无"公司混入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的过低价主要是由于业内不规范竞争造成的。导致无序竞争愈演愈烈的原因,一是国家没有设立完整的准入规则,脱硫公司进入门槛低,造成不少企业盲目进入脱硫产业,由于我国脱硫市场启动较晚,在脱硫市场井喷式增长的背景下,脱硫产业极度膨胀,从业企业总数可能已超过目前世界上其他国家脱硫企业数的总和,且良莠不齐,其中不乏一些无技术、无资金、无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三无”公司无序进入脱硫产业,分享脱硫市场这块巨大的“蛋糕”。进入“十一五”以来,相对于2004年和2005年,脱硫项目有所减少,市场份额缩小,主要企业合同额约为前两年的1/3~1/2,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中的低价竞争格局。

  二是在脱硫工程建设阶段,没有真正的监管部门。在现行管理体制中,发展计划部门只负责项目立项审查和颁发可研证书,环保部门只负责环评和环保验收,建设部门只负责颁发相关资质证书,项目招投标则是由企业负责,无人监管。特别是单位设计、施工资质由建设部门颁发,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又与环境管理脱钩,造成不少具有**资质的企业实际没有能力承担相关的工程。

  已建成的项目不按规定验收投运,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有的工程建设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机组发电几个月甚至两年后,脱硫设施没有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一些电厂为回避环保验收后纳入正常的监督管理程序,在脱硫设施建成并可正常投运的情况,不按规定及时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随意延长试运行时间。

  电价补贴与环境监管缺位

  往往是并网发电就享受优惠电价,致使电厂延迟脱硫设施运营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规定,要求“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现役机组脱硫设施验收,应由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并经省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执行脱硫上网电价”。通过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脱硫成本纳入上网电价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调动了企业建设运行脱硫设施的积极性。据调查,新建电厂脱硫项目(除西部少数省市外)基本上都享受了脱硫上网电价,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该政策落实情况较好。但调查表明,约有60%享受了脱硫上网电价补贴的机组,其脱硫设施尚未按规定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专家认为,目前,上网脱硫电价由省级物价部门审批,电网公司支付。由于环保部门在电价补贴问题上基本没有话语权,多数已开工建设脱硫设施的新建电厂从并网发电开始就可享受脱硫上网电价,致使不少电厂不按期建设、验收、投运脱硫设施,或建成后停运脱硫设施。

  在采访中,电厂普遍反映强烈的另一个问题是国家有关脱硫机组优先发电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得到落实。自电力系统实施厂网分开后,各地电网调度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负荷率公平对待原则,即各电厂的负荷率基本一致;二是竞价上网原则。各地电网调度往往采用**种方式,优先采用低价电。由于配用脱硫设施的机组主要是新建的大容量机组,虽然发电煤耗低,但还贷压力大,电价较高;而尚未配置脱硫设施的机组,一般是已无贷款压力的现役机组,电价较低。因此,在电网实际调度工作中造成发电煤耗较低、配用脱硫设施的机组未能优先上网。在调研中多次发现老机组是满负荷发电,而配有脱硫设施机组的发电负荷仅为40%~60%,成为调峰机组。这种电网调度方式对节能、脱硫均十分不利,在很大程度打击了电厂投运脱硫设施的积极性。

  为此,有关专家希望在对新建脱硫机组享受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环保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物价局、发改委),尽快落实脱硫电价补助的具体操作程序,并出台脱硫机组优先发电上网的具体措施,通过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文件,确保通过环保验收和正常运行作为脱硫机组享受脱硫电价的必要条件,对未经环保验收或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企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完)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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