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全覆盖
时间: 2007-9-18 0:00:00 来源: 济宁新闻网 浏览量: 1480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记者 郝明雷 通讯员 高铂 杜中典 郝媛媛) 最近几年,济宁市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广开融资渠道,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里程碑式突破:全市12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营,每天总处理能力近60万立方米,各县市区城市污水实现了全覆盖处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也已确定。
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济宁段城市污水处理总体规划,市政府连续三年以政府令的形式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逐一下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营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并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营情况纳入县市区年度考核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了长效督导机制,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营实行一周一报告、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各县市区项目审批基本建设程序、厂址选择、管网施工组织、调试运行等给予指导。
在筹措资金方面,各级各部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搭建多元融资平台。各县市区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有保有压,调整城建投资结构,宁可少修一条马路,少见一处广场,也要从城建资金、地方政府机动财力、排污费等渠道中挤出资金,用于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他们还积极利用国债和各类银行贷款,除高新区、鱼台外,其余10座污水处理厂均被列入国家国债投资计划,共安排国债补助及债转贷资金3.992亿元,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问题。还有的地方以合资合作、BOT、TOT等模式运作污水处理厂,高新区、鱼台和金乡已成功实现了BOT运作,济宁、邹城、泗水等正在积极运作。
污水处理费是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市场化运作的前提条件。全市已全部调整并执行均价0.80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其中济宁城区(含高新区)执行1.00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同时,加强了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的监管。建立了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和在线监测仪,并与市环保监控中心实现联网,有效提高了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率和达标排放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