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点领域拧紧能耗阀门

分享到:
点击量: 292386

    以钢铁、电力、建材、石油、化工、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全力推进工业节能,确保实现“十一五”工业节能25%的目标

        有人说,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就像一场攻坚战。

      “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的农用运输车辆。实现食堂节气20%……”2007年,《河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对“十一五”实现工业节能25%的目标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大到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小到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政府办公设备,方案由此成了工业节能的“明细表”。

        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资料显示,在我省,国家确定的112家高耗能企业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43%、工业能源消费量的60%。这表明,重点监控企业的能耗指标下降了,全省能源消耗量就会大大减少。

      《方案》提出,以钢铁、电力、建材、石油、化工、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全力推进工业节能,确保实现“十一五”工业节能25%的目标。大力实施“双百企业”节能工程: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督促221家重点节能企业落实节能审计、节能规划措施。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重点污染行业排放标准,重点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努力将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

加快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合理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水运和管道运输。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建设。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鼓励发展和使用低油耗、小排量的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的农用运输车辆。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遏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

       着力推进建筑节能。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各市、县政府要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实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温度调控及节能改造工作。

      政府机构节能从细节抓起

     《方案》提出,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和监督制度。**开展食堂燃气具改造,“十一五”期间实现食堂节气20%。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楼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和结构。

        建立500家国控、200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排放量台账

        加快统计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逐步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季度核算制度。制定并实施河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建立500家国控、200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排放量台账,准确把握企业排放量的变化情况。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2008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验收。(完)

*新资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