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投入3.6亿“漂白”城市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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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96696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今年,江西省财政将拿出4000万元资金,按照“每实际处理1吨污水量补助0.1元”的标准对各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进行奖励。“十一五”期间江西省财政用于该政策的资金将达到3.6亿元。在此政策引导下,该省各地目前已有11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在建,建成后将新增污水集中日处理能力108万吨,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有望达60%。

 据了解,截至2006年底,江西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还只有31%,仅南昌、上饶、九江和井冈山市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与国家“十一五时期的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为了激发各地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的积极性,江西省财政着力发挥财政引导作用,2007年起投入奖励资金,按照“谁治污谁受益”的原则,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实施奖励,并出台有关办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江西省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速。

 目前,正在建设并将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有南昌市象湖污水处理厂、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九江市八里湖污水处理厂、新余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11个,建成后该省将新增污水集中日处理能力108万吨,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有望达60%,比2006年翻一番。 (万丰 谢宗博)

摘自-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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